一名騎摩托車女子在路上行駛,可能因車速較快加風力較大,其車上的遮陽傘 被風攔腰折斷,女子連人帶車摔倒,折斷的傘柄竟直插其喉嚨,造成大量出血。醫護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女子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身亡。
你的電動車或摩托車上裝有遮陽傘嗎?夏季到了,不少人為自己的電動車裝上一柄遮陽傘,一則遮陽避暑,二則遮風擋雨。可這小小的遮陽傘竟成致命 “兇器”。7月18日上午10時許,廣東省湛江廉江市安鋪鎮安順路發生一起車禍,一名騎摩托車女子在路上行駛,可能因車速較快加風力較大,其車上的遮陽傘 被風攔腰折斷,女子連人帶車摔倒,折斷的傘柄竟直插其喉嚨,造成大量出血。醫護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女子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身亡。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關注和熱議。
網聚觀點
這是血淋淋的教訓
網友“藥草香”:真是血淋淋的教訓!嫌曬的話戴上頭盔、穿防曬衣就好啦,何必要安裝有安全隱患的傘呢?
@墨遠:這事故太可怕了!看來我得把家里電動車的遮陽傘拆了,都是無知惹的禍!
安全比防曬更重要
@蘇葉如秋:車上加裝遮陽傘,擋了陽光,招來風險;遮陽避暑重要,生命安全更重要!
網友“我一直在這里”:遮陽傘應該算電動車上的附加裝置,這種簡易裝置多半都有安全隱患。怕曬和安全相比,孰輕孰重自己掂量。
遮陽傘損人不利己
網友“機智如我”:給摩托車電動車安裝遮陽傘實在是損人不利己,我曾親眼看到數起遮陽傘引發的交通事故并且也被刮傷過,真該好好整頓,堵住安全漏洞!
網友“清泉鳴石”:之前聽說過有規定電動車、摩托車不能裝傘的,現在知道原因了,一方面交警要監管,一方面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識。
記者連線
擅自安裝遮陽傘違法
對此,鄭州市交警六大隊警官崔戰立表示,擅自給電動車安裝遮陽傘屬于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1條第1款規 定: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一般情況下, 安裝遮陽傘的電動車、摩托車都違反了這一規定。同時,我國《交通安全法》規定,不得有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行為,加 裝遮陽傘,屬于私自改動車的結構、構造,也屬違法。
崔警官司呼吁,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已安裝遮陽傘的車主們應主動將其拆除。
溫馨提示
安裝遮陽傘四大隱患
網友總結了電動車安裝遮陽傘的四大安全隱患:
1。遇到道路濕滑、刮風下雨等惡劣天氣,重心不穩易導致翻車,特別是在機動車道行駛,更危險。
2。遮陽傘撐起后,一旦發生事故,出于慣性,騎車人極易被遮陽傘刺傷身體、眼睛等部位,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
3。遮陽傘會遮擋視線,使駕駛者看不清楚路況,特別是拐彎或掉頭時,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4。加裝遮陽傘,改變了車的原有結構,增大行駛阻力,影響行車穩定性。易導致駕駛人因不能控制行車平衡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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