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青島市環境保護通報了2016年第二季度各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及生態補償核算結果。由于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市北區等三區獲得市財政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獎勵資金;而由于空氣質量同比下降,市南等7區市共繳納補償金1192萬元。
按照市環保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青島市2016年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青環發〔2016〕36號),根據省市環保部門委托的第三方監測運營機構對各區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和環保部秸稈禁燒衛星遙感監測核定結果,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對各區市2016年第二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情況進行了核算。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分別獲得市財政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獎勵資金80萬元、16萬元、112萬元,市南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分別需向市財政繳納補償金8萬元、88萬元、96萬元、136萬元、136萬元、616萬元、112萬元。
二季度,實施秸稈禁燒考核的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均未出現秸稈焚燒火點。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記者 呂璐 通訊員 孫俊杰 郭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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